关于公布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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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1、报名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岗位,参加12月15日上午统一笔试并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

  2、报名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岗位,参加12月15日下午专业技能测试并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

  3、报名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慧康医院(长江东路227号门诊楼五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慧康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11月25日之前取得)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1月25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就业(聘用)登记备案、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均截止2021年11月25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并作出在考察前可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确认

为切实保护考生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3:00前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邮箱:qdhkrs@126.com)。逾期未发送确认邮件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姓名+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如“张某,报考**单位**岗位,确认参加12月17日的资格审查。”邮件发送内容可再重复一遍主题内容。

五、有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当天,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交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请关注青岛慧康医院网站(http://www.qdhkhospital.com/)、青岛慧康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面试方案》及相关通知,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来鲁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21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至少于抵达前3天向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否则,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2.考生须自资格审查前5天内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3.参加资格审查,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1)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2)须提供采样时间为12月15日9:00后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身体不适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因12月15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考务咨询电话:0532-66992206。

  疾控部门咨询电话:0532-8616311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关于公布2021年青岛慧康医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docx

健康诚信承诺书.doc

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青岛慧康医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