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预案

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院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范围适用于本医院医院污水意外事故。

应急预案:

1、成立污水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崔瑞玲

成员:盛   标  燕淑红  雷云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通知应急处理小组领导,并上报环保局、局。

3、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局和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4、医院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区卫健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并逐级上报。

5、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

并釆取相应措施。

6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

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

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